洪啟庭醫師表示,為避免手機藍光傷眼,切忌在棉被內等昏暗環境使用手機,且白天陽光強烈,也不宜滑手機,原因是紫外線易經手機螢幕反射入眼,再加上手機原有藍光,恐使眼睛視網膜受損更為嚴重,也建議每天使用3C產品的時間,應以10小時為限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醫務長、眼科醫師蔡景耀說,手機藍光易穿透水晶體,被視網膜感光細胞吸收,雖動物實驗無法完全對比人類,民眾不須恐慌,但仍應提高警覺。蔡景耀醫師也說明,使用手機時,眼睛與螢幕距離應保持40到50公分,每使用30分鐘應休息5到10分鐘,連續使用時間也不應超過2小時,並應使用隔絕藍光的手機螢幕保護貼,或下載降低藍光的APP程式,而當處於太陽大的環境,應戴太陽眼鏡,避免藍光傷眼。